性傾向歧視立法討論中的奇文

Saturday, July 02, 2005

「愛裡沒有懼怕」反性傾向歧視立法禱告聯署 ﹕ 一些教會及教牧的回應

Subject: 宣道會各教牧同工 -- 敬請注意

各位宣道會教牧同工:

近日在網上收到一名為「基督徒關注性傾向歧視立法組」的團
體向主內弟兄姊妹發出基督徒聯署呼籲,邀請不同宗派的基督
徒,以個人名義聯署「愛裡沒有懼怕」禱文,籍此表達基督徒
的不同聲音、基督徒對同志的接納和對教會的期望;並計劃將
這份聯署禱文刊登於七月七日的都市日報。﹝詳情見下﹞

特別將有關電郵轉寄各教牧同工,在此邀請各位關注有關事件
,以免弟兄姊妹被混淆誤導,錯以為這組織和有關行動與我們
較早時為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的聯署行動一致。順將一些牧者
對禱文和呼籲的回應刊載於下,以作參考。

宣道會香港區聯會
總幹事:姚添壽 謹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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﹝下面一段是本會一教牧同工的回應﹞
Sent: Monday, June 20, 2005 11:02 AM
To: Undisclosed-Recipient:;
Subject: Fw: 【請廣傳】愛裡沒有懼怕--禱文聯署; 我反對簽署


各位同工、執事、牧顧長:

若果你收到"愛裡沒有懼怕--禱文聯署",我建議大家不要參與聯署。發起這次聯署的組織
「基督徒關注性傾向歧視立法組」,背後是一些支持"性傾向歧視立法"的基督徒團體,他們
用的名字與早前發起一人一信反對立法的"性傾向歧視立法關注組"甚為相似,頗有誤導之嫌。
此外,他們的禱文底下假設反對立法是由於"恐同" (homophobia),又用弱勢社群、鄰舍等字眼
淡化同性戀群體和他們的行為之爭議性、複雜性。所以,我認為不宜聯署或將電郵廣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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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下面這段話是另一宗派的牧師反對聯署的觀點)
Sent: Saturday, June 18, 2005 5:49 PM
Subject: RE: 【請廣傳】愛裡沒有懼怕--禱文聯署; 我反對簽署


我不贊成參與這聯署,至少不認同第一點︰上主,請醫治我們。自sodo至今,教會罕有左、中、右都那麼同心合一地推動反對,無論是保守的地方教會,抑或有強烈宗派背景的信義宗,循道衛理宗、中華基督教會等,都聯合起來反對這惡法,從沒有一個教會團體公開支持,支持的團體,以往都只是一直罵教會這、罵教會那,換言之,從他們的論述中,他們根本不當自己是教會的一分子。這是賊喊捉賊的禱文,一班一直傷害教會合一的團體發動的簽名,我強烈反對。反而建議另撰禱文,更能代求廣泛教會的心聲和踐行上帝旨意的領受。

Posted by 佚名Anonymous 香港 Hong Kong 2005-06-27 15:17:29

對"一些教會和教牧的回應"的回應
佚名Anonymous 香港 Hong Kong 2005-06-28 00:59:53

致xx會香港區聯會總幹事xxx牧師的公開信

敬愛的x牧師:
筆者曾在xx會xx堂聚會十多年,後轉到zz會,轉眼已兩年多。
感謝以往團契(xx團)兄姊的情誼,筆者仍然收到團契的電郵,亦因此透過團長間接收到這封電郵。收到這封電郵,令筆者感到非常痛心。

「基督徒關注性傾向歧視立法組」的《愛裡沒有懼怕--基督徒為「反性傾向歧視立法」事件的禱告》聯署禱文,神學立場中性,並未有激進地質疑聖經對同性戀的評價,或對同性戀採取美化或鼓吹的態度。其內容是平實的醫治、啟迪、與祝褔的祈求。估不到寫那兩篇回應的牧者,心胸如此狹窄,連這個也容不下,實在令人失望。莫非牧者們真的認為同志議題已進入戰鬥狀態,必需採取非友即敵的態度,凡不是立場鮮明、高調反同的教內意見都要敵視?以開放些少的態度看待事態的主內弟兄姊妹的聲音都要封殺?

其中x牧師轉載的第一篇教牧同工的回應犯了最顯淺的人身攻擊的謬誤,根據他估計別人的背景及假設,而不是禱文內容本身,封殺禱文。即使人家不反對立法,那麼人家說的禱文便一定不能持平、不能接受嗎?便可以不理內容,去之以快嗎?當筆者閱讀該篇禱文時,欣賞到發起團體的克制,內容已能小心地包容不同立場,在立法問題上,亦有顧及教會圈子最擔心的宗教和言論自由問題,認定立法時需要維護那兩項原則。聖經說同性性行為是神憎惡的,那是事實,但難道罪人不可以是弱勢社群、不是我們的鄰舍嗎?為何友善地陳述事實都不能?莫非與罪人傾談時要不住提及他犯的罪嗎?在這個「同性戀乃罪」已被過度重複強調的高壓氣候下,替同志留一點點喘息空間的禱文也要被批評為「淡化」嗎?堂堂一個xx會教牧同工,為何一篇如此克制的禱文都容不下?

第二篇,來自另一宗派牧師的見解更令人吃驚。他無知地否認立法爭議在教內做成的分歧,實在與事實完全不乎。很簡單,宣道會觀塘堂主任牧師黃國堯日前在《明報》撰文「明光社前途不光明」,強烈批評「蔡志森的觀點若真的代表明光社,明光社的前途則十分黯淡,因為連同性戀者在遊行者前方也不能接納,你說他明光社的氣度是何等小!」,教內分歧的事實已擺在眼前。最可笑的是第二篇文字的作者自打嘴巴速度之快,剛說完「從沒有一個教會團體公開支持」立法,一個豆號之後,他即時自動提出「支持的團體…」。他最大的缺失及缺德是對一些教內團體(大慨是香港基督徒學會、基督徒學生運動、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等等吧)作出嚴重的誣陷,說她們「以往都只是一直罵教會這、罵教會那,換言之,從他們的論述中,他們根本不當自己是教會的一分子…,一班一直傷害教會合一的團體…」。他說這番話的證據何在?他的指控的中傷程度實在令人乍舌。隨便憑空誣衊、中傷,絕不應是一位負責任牧者的所為。

筆者欣賞x牧師在電郵內容中表現的持平中立,並未有定調要求拒絕簽署禱文,但在選擇轉述該兩篇牧者回應的時候,便似乎顯得有點偏頗及稍為缺乏深思熟慮。請求牧師高抬貴手,收回那封電郵。也望牧師以此為鍳,日後在選擇引述資料時更具智慧。

如果可能,請代將筆者的回應轉寄給該兩位牧師。先謝。
如果x牧師決定收回該封電郵,也望xx堂y牧師也相應收回「請大家不要參予下述的聯署」的呼籲。
亦籍此機會讓團契兄姊、xx會各教牧同工、及其他人士看清楚類似該兩位牧師的反對意見的歪理何在,理智、公平地考慮是否接納及聯署該禱文。

祝 神恩常與你同在。
主內

xxxx 謹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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